自从中央电视台推出《赢在中国》节目以后,就一直牵动着我的心,也一直牵动着象我一样千千万万在路上的创业者的心。目前各家电视台的节目五花八门,但很少能有象《赢在中国》这样有内涵、有深度的节目,很少能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华人中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与震撼。它象黑夜中点亮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茫然踯躅前行的脚步,照亮了我们胸中懵懂混沌的创业之心。 然而,爱之深,盼之切。央视作为国家级媒体,《赢在中国》作为全球瞩目的世界范围的评选活动,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参赛选手都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努力,最起码有两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究: (一)选人和选项目并重,不宜偏废。 创业过程中人的因素和项目的因素其实是同样重要的,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没有优秀的项目不行,只有优秀的项目没有高素质的人才也不行,两者缺一不可。 记得节目第一季时有一种提法,说该节目重点是在选人,而不是项目,我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 且看大赛第一季,除了周宇的项目已经成型外,其它人的项目都好象是在开玩笑,事实证明果不其然。除去周宇剩下的五强中目前就只有宋文明和周瑾还在干着当时要干的项目,不过景况确实不佳;而任春雷、浦滨虽然当时信誓旦旦,但现在已经是不攻自破,自己否定了自己,已经不得不改弦易辙、另寻它路了。 如果我们的选手都象这样,不是因为创业而参赛,而是因为参赛而创业,那实在是我们真正的创业者的一种悲哀。我们也为最后选拔出的是“为参赛而创业”的选手而感到悲哀。 《赢在中国》之所以能如目前这样成功的关键原因,最主要的是因为有风险资本的积极投资。试想如果没有了那一千万,没有了那七百万和后面的五百万、三百万,这个节目的吸引力还有多大。还能吸引多少目前这般精神亢奋、慷慨激昂的所谓创业者。 然而,风险投资是讲求回报的,在一定的期限后必须要能拿回可观的投资回报。暂时做一两次低质量的投资,就当是为自己打广告是可以的,但如果常此以往带不来真正的经济回报,没有一家风险投资还会继续投下去,还会再玩这种肉包子打狗的游戏。所以,要想让《赢在中国》能长长久久,一直红红火火,一届更比一届强,就必须要让风险投资满意,要让它们有可喜的经济回报。 也就是说不能把《赢在中国》纯粹办成一档创业选秀节目,那样就未免太有失央视的水准了,而应当让它真正成为连接资本与项目的纽带、桥梁,真正能让风险投资找到他们梦寐以求的下一个百度,下一个阿里巴巴。如果是那样,相信我们将来要评出的不再是前六位选手,而是前十位,前二十位,前五十位了。 然而,怎样才能做到我们所希望的呢?那就必须是只首先选择成熟的项目,最好是已经实施并运营了一段时间已经产生赢利的项目,只剩下裂变式复制的工作需要来做了的项目。其次才是选人,如果项目很好,人不合适,也不能投。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一种节目越办越兴旺,风险投资纷至沓来,参赛选手都是真正的创业者的良性循环的局面。从而达到各方都能各取所需,相得益章、皆大欢喜的完美境界。 (二)做到评选的公平公正是最起码应该达到的标准。 首先建议修改和完善[虎伏评选]规则。目前按照“虎符评选规则”的规定,名次主要是以选手博客的流量为评判标准,这样就带来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很多选手的博客中有与创业或虎符评选无关的文章以及从其它地方拷贝来的非原创性文章,选手博客的流量是全部文章的吸引力或被阅读而产生的结果,这样就造成了选手博客流量的“掺水”现象,造成总流量不能真实反映选手参评文章的真实阅读量,即博客流量要远远大于参评文章的阅读量。 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大家干脆就都去拷备别人的好文章好了。那岂不是把与创业无关的文章阅读数量也计算在内了吗?那岂不是与参赛文章的好坏优劣没直接关系了吗?一个合格的参赛选手应该不屑于把别人的文章放到自己博客上,我们应当鄙视这种行为。因此建议: 1)评选成绩应该按选手参评文章阅读数量为基础来计算,而不是看博客总流量。 2)或者要求参赛选手的博客中不能有非原创性文章,不能有与创业或虎伏评选无关的文章。以使博客流量与参评文章的阅读量统一。 以上两点思考已经令我困惑了一段时间,今天拿出来和大家交流探讨,望能充分体会真正创业选手的肝胆赤诚。〈赢在中国〉在我们创业者眼中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电视节目,一场创业比赛,而是我们创业者的舞台,是我们创业者的心灵家园,是我们创业者心中的一片净土。拳拳之心,殷殷期望尽在不言中。愿〈赢在中国〉一路走好!